節氣與用神有連帶關係。按四時節氣,乃由天理而變化,五行之性質,亦隨之而不同。欲知天理,先察節氣,然後求用神循序而進也。所以學命者必須熟悉節氣變化,知五行旺相休囚,以求用神。
初交立春火始生。
此謂丙火長生在寅之意。如人之初生,血氣未足,不可作旺論,只存一絲生氣也。
雨水之中木正榮。
按:「正榮」二字,並非旺極,又非初出萌芽之意。乃在其枝葉怒發之際,有漸漸轉旺之象。
驚蟄春分皆論木。
此謂二月節中,木星正在旺相之時。大概它物,可不必論矣。二月建卯,地支無藏,純木之月,遑論它物。
其中輕重在三旬。
總稱雖曰旺相,其輕重仍在上中下三旬之中,可以分出。查其意義,無非推中旬為最旺之時。在春分前後,各五天,猶人之中年,血氣方剛之候也。
木茂水聚清明候。
交近清明節,木性尚在茂盛時代,唯天道轉熱,已在歸宿之際,無流動之勢,是則木尚茂,水則聚而成堆之象也矣。
穀雨水土兩存形。
按:「存形」二字,宜明其來去之分。蓋,陽漸盛,土亦隨陽氣而存來之形質。水則陽氣愈重,其性愈涸,但存去之形質,大概一點潮溼而已。是以穀雨氣中,水土二物,只存形質矣。
立夏五朝猶是土。
初交立夏五日之內,土性尚不太旺。五天後始得勢,而乘其財神。
土金相會旺中旬。
氣交小滿,土有產子之力,而生庚金,謂之「母子相會」。即庚生巳,不應在立夏節論起,小滿氣定長生。按事實,七煞當權,陽長生中最無力也。
小滿之時丙火用。
並非以丙火為用神,乃此時丙火正在得勢之候,其氣正盛也。
火土芒種不須論。
按:「不須論」三字,非說其無力,乃謂此時火正旺,土亦正盛,明知旺相,不必再窮究其旺弱矣。
夏至陰生陽始極。
交進夏至,陰氣漸生,乃陽氣旺之極矣!盛極而將有轉衰之勢。
一交小暑木存形。
春日木旺,交進小暑,雖在失令,然其形質尚盛,枝葉正茂,其形榮極,其氣則衰,故曰小暑木存形也。
土最旺時交大暑。
交近大暑,未土正旺,暑氣甚烈,土雖旺,而性焦燥,何能應時而產萬物?乃屬無用之類也。
立秋坤土五朝存。
此謂立秋之後五天之內,土尚不弱,雖金漸秉令,乃不言其洩氣過重。五天之後,則子旺而母衰矣。
坤土即生金自旺。
坤土即生庚金,母衰子旺,而金星又臨祿旺之鄉,猶人在血氣正盛之時也。金愈重,而土愈輕矣。
時逢處暑水方生。
交入處暑,水始產生,即壬生申。在七月之中旬,可知處暑前,水尚未生,雖印綬司權,水力尚不足,所以古人常曰「大旱不過七月半」,即此意也。每見夏秋之交,伏暑正盛,易成旱災。處暑後,暑氣漸退,而有甘霖矣。
白露秋分金旺極。
凡五行臨帝旺之鄉,正旺極之時,金亦然也,此理與木星同。亦可分為三旬,秋分前後各五天為最旺之時?
寒露七日尚言金。
交進寒露七天之內,金星尚旺,七天之後,漸漸收斂,而轉衰,亦不可完全衰弱論。因陰氣漸增,則金必漸減,逐時而失其勢矣。
火土聚時霜降後。
霜降之後,土雖存其本來之性質,其力則遜於穀雨時之土.蓋以寒暑氣候各別,穀雨之後,陽轉重,有母助之。霜降之時,前金後水,盜洩其氣,雖曰土旺四季,實則名目而已。火聚者,乃收斂時代也,不能透其光輝,木性於根,無助火之功,是以火土兩物,皆聚集而不能活躍也。
立冬乾氣水將盈。
將盈者,將滿也,欲滿而不滿也。滿則溢矣。猶之旺極則衰也。待二候一朝,方用其水,此時水星正旺,方可用。亦非以之為用神,乃正旺得勢之時也。
木須小雪始能生。
交進小雪木始產生,所謂甲木長生在亥。
大雪水生陰正極。
大雪之時陰氣正重而水星旺極之際也。
陽生冬至火堪論。
經曰:「冬至一陽生,火乃隨之而來」,此理當不可作旺解。蓋,時值冬令,寒氣正重,何能有若干光輝?不過一點溫和之氣,回光一照,而即滅也。
小寒火絕卻言水。
交進小寒,火氣仍絕,水尚得勢。上句言冬至之火,雖得溫和,進小寒乃絕,豈非一點回光,焉有實力哉?
大寒金土兩存形。
金去土來,金則實去矣!蓋一方水旺洩氣,再則木性凍而盜氣,金星正弱,何堪再受重重剝削?故曰「實去」。土乃「虛來」,蓋徒有四季旺土之名,其實木水分界之時,冬土本乃畏寒,水增寒而盜其氣,木剋制之,土無能為矣!故曰「虛來」。總之,土金兩物,此時只存其形質而已。,
一年之中,氣有寒暖、燥溼、剛柔、動靜、盈虧、虛實、升降、進退、消長等現象的變化,其中最令人感受得到的是隨著不同的季節、氣候而改變的溫度和溼度。
《易》是以陰陽來概括自然現象,以卦氣來說明陰陽的進退消長;小雪後,陰漸消,陽漸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到冬至則一陽生成。小滿後,陽漸消,陰漸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到夏至而一陰生成。
《三命通會》2 7 論四時節氣
論四時節氣 卦氣正月為泰,天氣下降,當為雨水 二月大壯,雷在天上,當為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亦宜也,驚蟄者,萬物出乎震,震為雷也 清明者,萬物齊乎巽,巽為風也,巽潔齊而曰清明,清明乃潔齊之義 穀雨三月中,自雨水后土膏脈動,至此又雨,則土脈生物,所以滋五穀之種也 小滿四月中,先儒雲 小雪後陽一日生一分...
果老星宗 七政四時論
七政四時論 校對版 論木 夫木者東方青帝之神,庖羲氏執規司事。故曰 木為仁,仁者生,生者圓,所謂規行生泰之權,持華秀麗之令。萬物非時不生,觀星非時不驗,因當時令察其盛衰,則禍福輕重自有稱量於其間矣。春令之木,漸有生長之象,孟春之時猶有微寒未退,借火羅以溫其枝,則木無盤屈之拘,當有舒泰之美。如木與太陽...
果老星宗 七政四時論
夫火者南方赤帝之神,神農氏執衡司事。故曰 火為禮,禮者齊,齊者平也。所謂衡行炎陽之令,主成齊之權。春令之火,正二月之時寒氣未消,最喜火羅木氣互度,見太陰,夜生光彩,文武富貴。火本酷烈,逢木慈仁,以善化惡,以剛制柔,剛柔相濟,貴而能決,威福權衡。春末夏初之際,火入水宮,水入火地,名為桃花滾浪,水煖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