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按:其中一些插圖待補充以及修改。請等候。
御定星曆考原·卷一
象數本要
天地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聖人紀陰陽之正,協剛柔之宜。治歷明時,以調天地之化,欽若授時,在齊七政,其來尚矣。
然有天地之形焉,有天地之運焉。以形言之,書傳引渾天之說,曰:「天之形如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如卵之裡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渾渾如也。朱子曰:「天包地外,地處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旋不息,其樞紐不動之處為南北極。今按周天三百六十度分為12宮,地周亦三百六十度。而在天一度者,在地二百里,以定北極出地之高下,日出入之後先,節氣時候之早晚,則天誠渾圓,地亦渾圓也。
以運言之,蔡氏《書傳》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一日,一週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週,而不及天一度。月麗天而尤遲,一日不及天10三度10九分度之七。朱子曰:「歷家算所退之度,卻雲日行一度,月行10三度有奇,此乃截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說。
史伯璿曰:「天非有體也,28宿與眾經星即其體也。28宿與眾經星,繞地左旋一晝一夜,而一週日月亦與之同運,但不及其健。則漸退而反似右耳。今按天分九重,第一重為月天;第二重為水星,亦曰辰星;第三重為金星,亦曰太白;第四重為日天;第五重為火星,亦曰熒惑;第六重為木星,亦曰歲星;第七重為土星,亦曰鎮星;第八重為三垣28宿,謂之恆星,亦謂之經星;第九重為宗動天,宗動左旋,日月星右轉,高則愈遲,低則愈疾。故月一月而一週天,金水與日皆一歲,而一週天火二歲,而一週天木十二歲,而一週天土28歲,而一週天經星每年東行五十一秒,是為歲差。以為推算之術,今七政歷以土、木、火、金、水為次,以高、卑、遲、疾為次者也。若皆以左旋論之,則遲者為疾,疾者為遲。日月星之一週天者,皆不及天之一週耳。
總之,天動也,地靜也,日月星辰麗乎天,隨天而動,故經緯錯綜而成章也。不然,天一日而一週,日月星辰亦隨天而不動,則皆一定之物,而一歲如此者,終古亦如此,又安有所謂歷者哉?
[1] 畫一:一致、一律。
五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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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星曆考原 卷一
洪範 曰 四五紀 一曰歲 二曰月 三曰日 四曰星辰 五曰歷數。歲者,日與天會也,日一日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匝天一週,復與天會,是為一歲。而春 夏 秋 冬統於其間矣。月者,日與月會也,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10三度有奇,二十七日有奇而匝天一週,又二日有奇而與日會,是為一月,而晦朔弦望統於其間矣。日...
御定星曆考原 卷一
十二辰禽象,子鼠 丑牛 寅虎 卯兔 辰龍 巳蛇 午馬 未羊 申猴 酉雞 戌狗 亥豬。其說相沿已久,莫知其所自來。雖於經典無見,然以傳 記 子 史考之,則不獨宋,以後也如韓愈 毛穎傳 謂 食於卯地。祭張員外文 謂 虎取而去,來寅其徵。則唐時有之矣。管輅傳 推東方朔龍蛇之佔,以為變化相推,會於辰巳。又譙...
御定星曆考原 卷一
醜 卯 巳 此以八卦之六畫,分納六辰之法也。凡乾在內卦則為甲,而納子 寅 辰,如初九為甲子,九二為甲寅,九三為甲辰也 在外卦則為壬,而納午 申 戌,如九四為壬午,九五為壬申,上九為壬戌也。凡坤在內卦則為乙,而納未 巳 卯,如初六為乙未,六二為乙巳,六三為乙卯也 在外卦則為癸,而納醜 亥 酉,如 為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