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和單位協商解除的,經員工確認簽字才有效;如果是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認為員工在工作中存在過錯的,員工接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即生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議解除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請求權。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都可主動向對方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請求。2 必須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而達成協議,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強加自己的意志於對方當事人。3 協議解...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開除嗎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不等同於開除。開除是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存在違法亂紀行為但屢教不改的員工,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行政處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 程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 形式 程式不違反法...
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