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新詮案二十三 貴而帶疾命

2021-04-18 08:24:24 字數 636 閱讀 6854

命主初限平平,10九歲入相品,陽刃帝旺見於午宮。未宮為玉堂之地,不是命度主受克便是洩氣。遇計之年為丁巳流年,大限有太陽、歲合、月殺、晦氣,見計為災,但卻凶中藏吉——度主受傷,宮主升殿,故不死(卷九「行度假如」)。奴星既臨於未宮,難有大作為;遷移宮主拱照於卯,為天馬。天權,或遷或留,星象大疵小醇,不易施展拳腳。丙寅之歲遇紫炁,掌孤辰,不免有刑服。命主由井入參水度,氣象大異於前,限度、宮主俱升殿,況以官祿朝陽,無往非福。畢月度上,宮限俱強,官運亨通,登三品之官實指日可待也!運入遷移,一切急轉直下,宮主入閒宮,實非吉象。遇事,煞星得對宮金星推波助瀾,其性更凶,不祿。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星案中相品宮應始於10九歲,原因是丙午流年為命主10九歲之時。若為十八,則丙午遂為乙巳;如是,福德、官祿、遷移各宮之數字亦需修正,連同丙辰、丁卯、壬午所示之流年天干地支。查日躔軫水四度,可見日在巳宮25°。以《乾元祕旨》所述之計算方法,入童限為十八歲加足四個月(以三度作一年算)。命主生於酉月,月距日112°,約為下弦之後。看來丙午年入相品宮是命主在丙午年立春後才出童限。現今各版本中「十八」想必為抄傳之誤,非鄭希誠計算出錯。鄭氏早於舒英,可見《乾元祕旨》強調出童限必須計算準確,此法並非舒英創見。鄭希誠早已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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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星案新詮案二十三 貴而帶疾命

命主晝生,土計於流年到克巳宮,為災不會太嚴重,換作是木星直射而克子醜命宮,其災則大。原因是水星約一個月過一宮,又為內行星,與土星處於同宮或對宮之時間有限 但是木星則為外行星,約十二年才行一週天,若以地球為觀察點,木土相會之後,基於逆行 停留之象,二星可以在同宮中或斷或續相剋,差不多三年才到異宮。這種...

鄭氏星案新詮案十三

己丑 癸酉 壬寅 庚戌 男命所喜星格 日月得位 火旺南離 福星升殿 金水輔日 所忌星格 土躔奎度 日居奴位 田財臨福 平分灝氣。宜於秋夜生人。況土為官。水為財。火為壽。眾星朗朗。以助秋月之輝。然月掛天門。土躔奎度。土乃命。月乃身。身清命弱。故必滯於初年。孛近月遠 通於中末。而有潤祖榮宗之氣象矣。以六...

鄭氏星案新詮案十三

官祿一限而言,宮主失躔,幸貴人在焉,四十一歲己巳流年得逢貴人,是可斷言也。女土度上,一火直照,土得火生,大利命度主,此亦重複原圖土得火拱之象。故鄭氏評之曰 其福益厚 如生於今日,運至此限,命主當可經商,但必要俯首人下,為奴為僕,親力親為,望貴提攜 如獨資經營,亦要貴人入資扶助,否則衰運一至便一敗如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