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本書範例

2022-05-29 19:15:59 字數 2203 閱讀 4461

一、本書所排之各重卦格式

卦序  重卦名  〔上卦,下卦〕〔上卦象,下卦象〕

卦名:原文內容(本卦綱領)。

│  注:文字解說。

│  象:象徵概念與本卦之關係(原文見《來注易經**》)。

│  釋:義理分析及解說。

│彖:原文內容,略去與卦名內容重複者(彖為以象斷言之意)。

│  注:文字解說。

│  象:象徵概念吉凶之判斷(原文見《來注易經**》)。

│  釋:義理分析及解說。

│象:原文內容(聖人指示為人做事之道)。

│  注:文字解說。

│  象:本卦之象徵(原文見《來注易經**》)。

│  釋:義理分析及解說。

爻一至爻六:原文內容(爻為可變者,由低位至高位,共有六爻)。

爻:各爻之條件及狀況,以供判斷吉凶。

通:當本爻變後,必成另一卦,本條即為對該卦之說明,可供參考。

注:文字解說。

象:象徵概念與卦爻之關係。原文見《易程傳》 :宋b程頤 撰

《周易本義》:宋b朱熹 注

《易經**》:明b來瞿唐著

釋:作者對原文之闡釋(以黑體印出)。

二、判斷參考

1.卦之定名乃根據爻之互動關係,故而卦名已決定了吉凶的大方向。例如損指損失,益指增益,各爻之判斷必須符合損與益之條件。然而易道講究生生不息,迴圈不已。故損益相綜,損而益,益乃損。因此卦名本身之吉凶,尚應視其始終以及各爻之關係等因素而定。此外,有些卦象之吉凶並不明說,端視其它條件之互相作用而定。

2.爻性:各爻皆有特性,凡爻辭中有明確吉凶定義者,其統計及說明如下:吉數、凶數指各爻之吉凶數(因原文吉凶定義並不明確,故僅系概略數)。陽吉、陽凶,陰吉、陰凶指爻之陽陰性質於該爻位之吉凶統計值。

┌──┬──┬──┬──┬──┬──┬──┬─────────────┐

│爻位│吉數│凶數│陽吉│陽凶│陰吉│陰凶│    說  明     │

├──┼──┼──┼──┼──┼──┼──┼─────────────┤

│初爻│ 21│ 14│ 12│  2│  9│ 12│初始,情況未明,難知其詳。│

│爻二│ 28│  6│ 14│  2│ 14│ 4│多譽,柔用中為宜。    │

│爻三│  6│ 28│  6│ 12│  0│ 12│多凶,賤,由下向上奮鬥者。│

│爻四│ 29│  5│ 11│  3│  8│ 2│多疑多懼,重臣近君。   │

│爻五│ 28│  4│ 10│  1│ 18│ 3│多功,貴。居高位重。   │

│上爻│ 17│ 20│ 11│  8│  6│ 12│孤高無援,夕陽黃昏。   │

├──┼──┼──┼──┼──┼──┼──┼─────────────┤

│總計│ 129│ 77│ 62│ 28│ 55│ 45│吉多,凶少,陽多吉,陰多凶│

└──┴──┴──┴──┴──┴──┴──┴─────────────┘

3.位--爻位有三種:

3.1陰陽之位:一、三、五為陽位,二、四、六為陰位,爻之陰陽與位符合,即是得位。得位之爻,表具有陰陽之爻德,吉凶則由卦象決定。

3.2高低之位:爻位的高低,與地位之尊卑、時機的早晚、事物的成熟度、物體本身的部位等皆成正比,為判斷之參考資料。

3.3三才之位:內外各卦,皆由三才結構而成,在重卦中,第二爻與第五爻為人位。人位主掌人事,因居三才之中間,故又稱為得中,六

二、九五乃既得中又得位者,稱為中正,表示人當其位且正直。第一爻與第四爻居地,指一個階段之開始。第三爻與第六爻居天位,指一階段終了或全部終結。

4.應--一與

四、二與

五、三與六爻中,若兩爻陰陽性相反,則稱為應。應是兩爻之間的呼應、照應、響應、感應等,吉凶則依實際影響而定。

5.比--相鄰各爻,若陰陽性質不同者,謂之「比」。比又有四:如本身為陽爻,比上爻稱「扶」,比下爻稱「據」,其利有大有小。如本身為陰爻,比上爻稱之為「承」,比下爻稱之為「乘」。

在判斷時,「乘」常不利,因弱乘剛不易也。「承」影響不大,因陰柔無力。

「扶」、「據」較多利,此乃陽爻剛健之故。

《易經明道錄》

《易經明道錄》序

第一章 何謂易

第二章 讀易需知

第三章 象徵符號

第四章 易經術語解釋

第五章 本書範例

第六章 六十四卦解說

附錄一 倉頡易數

附錄二 梅花易象數表

附錄三 《易經明道錄》卦象索引

附錄四 《周易》**學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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