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九、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
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則以財為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在時,則為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印格同是貪財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景。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
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七煞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為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以奪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消索,兼難永壽矣。
他如此類,可以例推,然猶吉凶之易見者也。至丙生甲寅年癸時,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洩身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貴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得甲,或年甲而月癸時戊,則戊無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使癸己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畏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克丙,無望其貴矣。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其中吉凶,似難猝喻。然細思其故,理甚顯然,特難為淺者道耳。
《子平真詮》
一、論干支
二、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三、論陰陽生克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
五、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六、論刑衝會合解法
七、論用神
八、論用神成敗救應
九、論用神變化
十、論用神純雜 十
一、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
二、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
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
四、論相神緊要 十
五、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
六、論墓庫刑衝之說 十
七、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
八、論四凶神能成格 十
九、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二
十、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
一、論外格用舍 二十
二、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二十
三、論妻子 二十
四、論行運 二十
五、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
六、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
七、論時說拘泥格局 二十
八、論時說以訛傳訛 二十
九、論正官 三
十、論正官取運 三十
一、論財格 三十
二、論財格取運 三十
三、論印綬 三十
四、論印綬取運 三十
五、論食神 三十
六、論食神取運 三十
七、論偏官 三十
八、論偏官取運 三十
九、論傷官 四
十、論傷官取運 四十
一、論陽刃 四十
二、論陽刃取運 四十
三、論建祿月劫 四十
四、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
五、論雜格
《子平真詮》第20章論生克先後分吉凶免費算命
原文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徐注 先後地位,最為緊要,有同此八個字,而在此為吉,在彼為凶,在此可用,在彼不可用者,貧富 貴賤 壽夭截然不同。此中變化無定,非程式可以說明。蓋生剋制化,如官忌傷,印忌財等,皆呆法也,而先後程式,則...
三 論陰陽生克
三 論陰陽生克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亦相剋而成。生而不克,何以能迴圈迭運而不窮。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洩之基。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使外之所發洩者,於內,是殺正所以為生也。大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以兌為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身,固以飲食為生,然使時時飲之...
果老星宗 經緯生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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