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統論限說》)凶象或吉象之落實同出一理。「祿勳」所指的是什麼觀念是不言而喻的了,但對星命有研究的人都會明白到:猶如天乙貴人一樣,碰到在大限流年填實,可以因貴人之助而得祿,亦可能是結婚或者得子,「祿勳」亦不例外。添丁並非不可能,但巳宮中有的殺劫殺,惟恐胎兒不保。所以,若為「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則命主會在福未至先有吉事,是否早已得天賜麟兒,繫於命主之修身積德。在客觀之情況下,鄭氏不能不補充一下的說,惟流土對衝,(刃帶的)猶未免喜中之懼也。」查土星在卯宮氐土二,每28年一週天,不必看星曆或夜觀星象,也會知道土星於命主四十一歲時位於亥宮之中。土宮有飛刃,以刃衝的,不無凶象。翼火度為土星對衝,而火屬男女宮。借春天之木氣以助火,故鄭氏說:「此後及來春,調和氣體,保護家人」。火亦為相品宮主,胃屬土,心屬火,命主豈可不調和氣體。鄭希誠不僅識星命,且又能醫。若果命主不明白這點,不多點留意身心,也許真的印證了鄭氏所言——如疾,壽可六十而止。
所以,上面說到「命理中的法則」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曰:「諸星在人盤,不但原守為緊,而流星及諸神煞,尤為緊關」。(卷六《續論七政四餘分佈宜忌及入格真偽》)
明白到這點,我們便不難看出,「四十八年入午.....過此一二載」是鄭氏感到非批不可的。祿元為水星,躔虛日六,約於五十一歲對照星張之交界,此流年星象有何含意和結果為了解這點,我們不妨看看果老中的一個例子:
「星對照,如金在畢九度,行限尾五度,其年應克。若奎木安命,其年不安。如壁水安命,生我者吉。」(卷五《談星奧論》)
看來流年星象是最令命主流年不安的,但是,命主是孛星臨於旺宮,坐歲駕,孛又為天權星。操權者多為四餘,命元得令而用殺當膺藩輔之權,今午宮有陽刃,當可假殺為權,不僅流年不會不安,而且還能揚名聲,顯父母。
此案所示星圖有羅計橫截,漏出木月,命主從月,又生於子夜,如二者躔位互換則木掩月光,格局便又瑕疵,但由於木在月前,格局得存清貴,加以拱命有情,金水夾陽,金前水後,金為福德,水為官祿,伴明君於左右,日月又夾福德主金星,自成高格。限入午宮,「月在限,即論月;在四正三方,亦論月,不見月,方看他星」(卷六《太陰論》)故此月不但拱照午宮,且又進氣,安能不會令命主於「五六年而登三品之階」。惟命主「於功名處先難後易,先難後獲,升高自卑」者乃此月無火羅侍衛,木掩午宮之輝,土暗未宮之光,命宮又非身命官福田財。若非如此,想必榮登一品矣。今午宮為遷移,既為田宅主,又見疾厄主及官祿主拱照,當會因官、疾、田而有所往。離午亦當隱遁園林。炁於醜宮對照未宮,難免有幽暗之象。雖然四餘得地,而炁又見單行之吉,但既乘旺於醜,男命夜生怕炁,故於六十歲之時,炁直射井木度,此乃餘奴犯主之象,此間,流年亦早於五十八歲加臨原炁之上(炁帶亡神),「如疾,壽可六十而止」並非過分之言也。
羅喉計都橫截乃一特殊格局,漏出吉星則吉,凶星則凶。若問命運是否轉移一事,此案提供了一些答案。這是鄭希誠在案二之提示:猶如限逢日月,妙不可言,可有喜慶、結婚、生子;逢貴人、祿馬、祿勳亦然。因此,逢貴祿官福之宮,得日月身命左右夾之或三方拱之極吉,流年太歲衝動必有福。若日月身命夾的殺劫刃者凶,太歲衝動必敗。「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仁義道德及天地良心是件什麼事要去解釋則始終是「解釋」,那個不可以為自己之所作所為核證一番。愛國、愛人、愛社會的「愛」是好的嗎人是否自欺欺人或不自欺,分辨之處是其最初一念孰為純正。
鄭氏星案第二案
鄭氏星案第二例.png 93.29 kb 丙子 庚寅 癸丑 壬子男命 所喜星格 群星朝北 官福夾陽 木月清貴 四餘得地 計羅截斷 漏出木月 所忌星格 火金失躔 諸星稍背 空雄妻位 狗寡兒宮 天高西北。無一星不滿用而歸之。惜乎背命而行。火金皆陷。固未免純處之病也。然金水朝陽。官福最顯。若日火為命。而孛...
鄭氏星案新詮案十七
甲申 辛未 辛未 丁酉 男命所喜星格 官福升殿 四餘獨步 身居福地 所忌星格 日月拱羅 孛臨官宮 壽元失所 坐北朝南。日月五星趨拱不背。而平分餘氣於東南。便是高居造化。況四餘單行。且熒鎮歲星。一一登殿。又豈止一邑之長也。但命水不宜躔土。福木猶畏於金。故氣乏力弱。健中之病。好處之磨也。蓋不免之。又為日...
鄭氏星案新詮案九
丙戌 辛卯 丙辰 戊戌 男命 所喜星格 身命殿垣 土金相生 官福得地 群星西北 夜生合格 所忌星格 羅犯太陽 炁星蔽月 水火互陷 諸星背命 命躔角木。籍對官之水以生成。又飛起朝天注受。臨官嘉會。亦豈區區名利人物。於中水漂白羊。木居劫地。日羅相遇。月炁同躔。於六親分上。命孤坐劫度。固不免有所妨嫌。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