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3 14 論空亡

2022-04-25 00:46:06 字數 2547 閱讀 9883

論空亡

空對實、亡對有言。《神白經》雲:"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經》雲:"遁窮而亡生。"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幹例見,是為空亡。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為凶論。《珞f錄子》論空亡雲: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陽分陽年,陰分陰年。又說:甲子至戊辰,以戌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為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間又分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為重,見戊戌之類為輕;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為重,見乙亥之類為輕。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指迷賦》雲:"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八字金書》雲:"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犯此日生者,主貧賤。

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為禍。大忌支幹與天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為。若為我所克,是謂天中肥殃,反為特達之福(原注: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其神性無常,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狡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顛倒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散;與咸池、六害並,多凶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以實為空,則實可映空;以空為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覆在子,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餘仿此。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若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無衝無合無刑,謂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為真空亡。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為大貴人。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時上見,多拗性,為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

古歌雲:"胎裡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

又云:"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醜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為鬼來克命。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沖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如巳酉醜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為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為給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雲:"金空則響,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空則崩。"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衝,反為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若壬寅為空亡,壬申同類衝之,則不動,此為最毒。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三處重遇,瞬息為期。壺中子云:"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洞微經》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見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醜,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鄉,主貧。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見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醜,主克害妻子。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見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三命通會》卷三

3.1 論十干祿

3.2 論金輿

3.3 論驛馬

3.4 總論祿馬

3.5 論天乙貴人

3.6 論三奇

3.7 論天月德

3.8 論太極貴

3.9 論學堂詞館

3.10 論正印

3.11 論德秀

3.12 論劫煞亡神

3.13 論羊刃

3.14 論空亡

3.15 論元辰

3.16 論暗金的煞

3.17 論災煞

3.18 論六危

3.19 論勾絞

3.20 論孤辰寡宿

3.21 論天羅地網

3.22論十惡大敗

總論諸神煞

《三命通會》3 12 論劫煞亡神

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 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亡。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水絕在巳,申子辰以巳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絕在亥,寅午戌以亥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絕在寅,巳酉醜以寅為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為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古歌雲...

三命通會 論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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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 論驛馬

宿馬是先天天數,先天寅 七 午九 戌五的二十分之一,從子順到申,大概二十分之一是火局的宿馬。亥卯無法計數的數字是 四 六和八,所以從子順到巳,十八是木局的宿馬。樹 火 陽局也是 從子一陽順行開始。金 水 陰局也從午一陰逆行,甲子辰的數量是 七 九和五合,二十有一。所以從午逆寅,凡是二十一有一。我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