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擔保責任,又稱「擔保責任」,是指依法律規定,在交易活動中當事人一方移轉財產(或權利)給另一方時,應擔保該財產(或權利)無瑕疵,若移轉的財產(或權利)有瑕疵,則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傳統的瑕疵擔保理論包括權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構成了完整的瑕疵擔保責任制度。
(2)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者特別約定的品質。它包括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效用瑕疵擔保責任和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三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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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瑕疵的責任有哪些
瑕疵出資指出資人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未足額出資或出資的財產權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資和履行出資義務後的抽逃出資行為。出資瑕疵的責任如下 1 公司發起人要對公司出資的充實承擔擔保責任,確保公司資本的充足和可靠,這是保證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2 出資瑕疵股東向已如章程規定出資的股東承擔的是違...
緩刑擔保人責任有哪些規定
緩刑,全稱刑法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 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沒有規定擔保人,宣告緩刑是根據犯罪情節來判定的。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 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 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