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2022-05-25 11:01:18 字數 2964 閱讀 1004

二、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幹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幹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王墓絕分焉。

生旺墓絕之說,由來甚古。《淮南子》曰:春令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御覽-五行休旺論》曰:立春良旺,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云云。名詞雖有異同,而其意則不殊。後世以十二支配八卦,而定為長生沐浴十二位之次序,雖為術家之說,而合於天地之自然,語雖怪俗,含義至精,究五行陰陽者,莫能外此也。

陽主聚,以進為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為進,故主逆。此長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成功者去,待用者進。故每幹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王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之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為木之陽,天之生氣,流行於萬木者,是故生於亥,而死於午。乙為木之陰,木之枝枝葉葉,受天之生氣者,是故生於午而死於亥。夫木當亥月,正枝葉剝落之候,而甲何以生?不知甲為木之生氣,外雖落而內之生氣已飽足,可以為來春發洩之機,此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洩已盡,此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甲乙為例,餘皆可推。

生旺墓絕者,五行之生旺墓絕,非十干之生旺墓絕也,十干之稱,為代表五行之陰陽;五行雖分明陰陽,實為一物。甲乙,一木也,非有二也,寅申巳亥,為五行長生臨官之地,子午卯酉,為五行旺地;辰戌醜未,為五行墓地點,非陰乾另有長生祿旺墓也。因長生臨官旺墓,而有支藏人元,觀下人元司令圖自明。特以理言之,凡特既有陰陽,陽之極即陰之生,譬如磁電之針,甲端為陰極,乙端必為陰極,而最旺之地,則在中心,即祿旺之地是也。然以用而論,生旺墓絕,僅分五行,不必分陰陽。從來術數書中,僅言五陰長生,而不言五陰長生,僅言陽刃而不言陰刃,後世未察其理,而欲自圓其說,支離曲解,莫知所從。或言五陰無刃,或者以進一位為刃,或者以退一位為刃(如乙以寅或辰為刃),各以意測,異說紛歧,實未明其理也。

支有十二月,故每幹自長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復盛,逐節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猶人之初生也。沐浴,猶人既生之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茁,則苗端之青殼去之也。冠帶,猶人年長而冠帶也。臨官,猶人既長而壯,可以出仕也。帝旺,猶人壯盛之極,可以出輔帝王,而大有為也。衰,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衰之甚也。死,則氣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猶物之埋於土也。絕者,前氣已絕,而後氣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之養胎於母腹也,自是而復長生,迴圈無窮矣。

原文甚明,每年三百六十日,以五行分配之,各得七十二日。木旺於春,佔六十日(甲乙各半),長生九日,墓庫三日,合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醜未各十八日,亦為七十二日。寅中甲木臨官,丙戊長生,故所藏人元,為甲丙戊。卯者,春木專旺之地,故稱帝旺。帝者,主宰也。《易》言「帝出乎震」,言木主宰之方,無他氣分佔,故專藏乙。辰者,木之餘氣,水之墓地,而土之本氣也。故藏戊乙癸(辰戌為陽土,故藏戌;醜未陰土,故藏己),稱為雜氣。雜者,土旺之地,雜以乙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謀,非如長生祿旺之為時令之序也,春令如是,餘可類推。故寅申巳亥,稱為四生(亦是四祿)之地;子午卯酉,為專旺之方;辰戌醜未為四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義。若陰乾長生,則無關於時令之氣,地支藏用,不因之而有所增損也。土居**,寄於四隅。附火而生,生於寅,祿於巳;附水而生,生於申,祿於亥。特在寅巳,有丙火幫扶,旺而對用;在申亥,寒溼虛浮,力量薄弱而無可用,故僅言丙戌生寅,而不言壬戌生申也。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王,即遇月令休囚,若年日時中得長生祿王,便為不弱。就使逢庫,亦為有根。時說謂庫必須衝,則謬矣。但陽長生有力,陰長生不甚得力,而亦不弱,若逢庫則陽為有根,而陰則無用。蓋陽大則陰小,陽可兼陰,陰不能兼陽,自然之理也。  

地支所藏之幹,本靜以待用,透出幹頭,則顯其用矣。故幹以通根為美,支以透出為貴。《滴天髓》雲:「天全一氣,木可使地德莫之載;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如四辛卯,四丙申,雖干支一怕氣,而不通根,不足貴也。地全三物,謂所藏三幹,不透出則個能顯其用也。五幹通根,不僅祿旺為美,長生、餘氣、墓庫皆其根也。如甲乙木見寅卯,固為身旺,而見亥辰未,亦為有根也。逢庫必衝之說,謬誤可談。如辰本為東方木地,若有清明後十二日內,乙木司令,餘氣猶旺,何雲投庫?土為本氣,無所謂庫。金火則庫中無有,衝亦何益?僅壬癸水遇之為庫,若能透出,同一可用。癸水本為所藏,而透壬水,則生旺墓本從五行論,不分陰陽也,謂陰長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又謂逢庫陰為無用,皆因誤於陰陽各有長生,而不能自圓其說也。又此節雖指日主,而年月時之幹皆同,能得月令之氣,自為最強;否則,月令休囚,而年日時支中,得生祿旺餘氣墓,皆為通根也。

《子平真詮》

一、論干支

二、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三、論陰陽生克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

五、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六、論刑衝會合解法

七、論用神

八、論用神成敗救應

九、論用神變化

十、論用神純雜 十

一、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

二、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

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

四、論相神緊要 十

五、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

六、論墓庫刑衝之說 十

七、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

八、論四凶神能成格 十

九、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二

十、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

一、論外格用舍 二十

二、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二十

三、論妻子 二十

四、論行運 二十

五、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

六、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

七、論時說拘泥格局 二十

八、論時說以訛傳訛 二十

九、論正官 三

十、論正官取運 三十

一、論財格 三十

二、論財格取運 三十

三、論印綬 三十

四、論印綬取運 三十

五、論食神 三十

六、論食神取運 三十

七、論偏官 三十

八、論偏官取運 三十

九、論傷官 四

十、論傷官取運 四十

一、論陽刃 四十

二、論陽刃取運 四十

三、論建祿月劫 四十

四、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

五、論雜格

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原文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幹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幹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徐注 生旺墓絕之說,由來甚古。準南子 曰 春令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 太平御覽 五行休旺論 曰 立春艮旺,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云云 詳見 命理尋源 不贅 名詞雖有異同,而其意...

三 論陰陽生克

三 論陰陽生克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亦相剋而成。生而不克,何以能迴圈迭運而不窮。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洩之基。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使外之所發洩者,於內,是殺正所以為生也。大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以兌為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身,固以飲食為生,然使時時飲之...

《子平真詮評註》第03章論陰陽生死

原文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幹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幹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徐注 生旺墓絕之說,由來甚古。準南子 曰 春令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 太平御覽 五行休旺論 曰 立春艮旺,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云云 詳見 命理尋源 不贅 名詞雖有異同,而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