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卯丙 午
己 亥丙火坐刃,乙卯印星專旺,戊己食傷並透,是以食傷為
用也,故食傷財運均吉。官運反見其災者,以癸能合戊化劫也。煞運反能為福者,火木印綬,火旺木焦,與木火傷
官喜印類似,喜壬水津潤池。用食傷者,不忌比劫,而此造則忌比劫,蓋火太旺,則土焦木焚耳。此八字取運所以
各個不同也。
印用7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以印化煞,與上張參政造經印代官,微有不同,蓋張造原局有食神,直以食神為用耳。若局不見食傷,如本篇毛狀元命:
己 巳癸 酉
癸 未庚 申
原局印重,己土7煞透出,乃以印化煞為用也。身弱見煞,最懼克洩交加。然如此造,庚印透幹,見水有金回
克,不洩日元而有制煞之效,故為最宜。若見財則黨煞破印,全域性盡破矣。官煞運有印引化,反不為忌,而獨忌財
也。若原局有財,又當別論。參觀論印篇。
上造為身弱印旺煞也。如身強印弱見煞,如本篇馬參政命:
壬 寅戊 申
壬 辰壬 寅
壬水通源,申辰拱合,水土相戰,以申金通關為用,其樞紐全在於印。日元本旺,行傷食運洩其清秀,自為所
喜。如原局有食傷,執行比劫身旺之方,亦無所礙,獨財破印,不僅生煞為忌,而斷其樞紐,傷克用神為最忌。反
之如子運,申子辰會齊水局,化印為劫,以印不破,反無 關係也。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用煞兼帶傷食,與上用官不同。用官者以印製食傷而護官也;用煞者煞氣洩於印,與第一節官露印重及印用食傷類似。如孫佈政造:
乙 醜辛 巳
己 巳庚 午
乙木無根,己丑相會,庚辛並見,7煞寂寞無助,不能為用;克洩並見,藉印通關,是以印為用也,故以身旺印綬為喜。庚金洩秀,食傷自為美運;逢甲為官,合已經混煞為嫌,故非吉運。原局火土亢燥,遇水則逆其性,故亦不吉。此乃偏枯之造,不可認為例,所喜者乙丑、己巳、庚午同出一旬耳。
三十四 論印綬取運
三十 四 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就是忽悠注 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正官,財運吉,食神 傷官吉。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就是忽悠注 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正官,兼帶食傷,官旺 印綬大運吉。...
30五 論印綬
30五 論印綬 30五 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便可認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強,不愁太甚,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 戊戌 辛酉 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官與印,或者財與官,或者財與食神,皆相互為用,單用...
《子平真詮》論印綬及取運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洩身以為秀氣。如戊戌 乙卯 丙午 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印綬格,印能制食傷,在成格模式中,有一種叫印格食傷吐秀。這完全是從平衡論出發的。身強印旺,印綬生身,身旺有物,通過食傷把肚子裡的貨倒出來,是一種才華的展現。戊戌 乙卯 丙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