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處理期限可以三十日,可以是一年以內。職工因工發生事故傷害的,可由用人單位向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的,職工或者其家屬可以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的舉證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工傷認定,單位需要舉證,舉證的時間期限是十五天。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 職工 工會組織 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
教師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 第九條規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
工傷認定期限是怎麼樣規定的
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