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與本質
1、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在聯絡相互關係的一對範疇。
2、區別與對立:
a、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絡;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絡和表面特徵。
b、現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從正面表現本質的現象,假象是從反面歪曲表現事物本質的現象,不能把它同標誌主觀反映範疇的錯覺混為一談。
c、現象和本質的區別與對立具體表現為:其一,現象是個別的、片面的。本質是同類現象的共性。其二,現象是多變的,易逝的;本質是相對穩定的。其三,現象表現於外,是表面的,可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質深藏於內,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維才能把握。其四,現象是豐富多樣的,本質是單純的。
3、辯證統一:
本質是現象的根據,決定現象,總要通過現象來表現;現象總是表現著本質,沒有不表現本質的現象:一切事物都有現象和本質的辯證統一。